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潍坊市财政局“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”和学院工作的相关要求,为保证按时、规范、完整、准确的上报学院2015年度资产数据,现将报表相关工作任务安排如下:
一、提取基础数据
基础数据提取于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。
二、提取信息时间
本次数据提取信息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前财务报销的固定资产及各部门变动的资产。
三、报表工作时间安排
根据财政局关于资产报表工作要求,我院填报数据时间安排如下:
1月15日前: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基础数据的系统录入工作,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;
1月15日前:财务处负责完成01、02、06表,即资产负债表一、资产负债表二、本年其他资产增减情况表;
1月15日前:由办公室、财务处负责完成封面表;
1月15日前:由组织人事处、财务处负责完成03表,即人员收支情况表;
1月31日前:由资产管理处对填报数据统一提取、汇总、校验、调整,完成04、05、05-1、05-2、05-3、07、08、08-1、08-2、08-3、08-4、09、10、11、12、13、14、15、16表,并调整各表格之间的逻辑性及合理性,达到报表要求。
2月19日前:由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根据决算数据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的关联度、科学性、合理性,进行最终审核,呈送院领导审批,上报财政局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须高度重视资产年度报表工作,认真组织。
2.各部门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为本单位数据负责人,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,进行数据填写,并对本部门调整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变动。
3.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把相关人员信息(附表)于1月8日下班前报资产处王永峰老师处,若无变动也请回复无变动。
4.咨询电话:13791852018,联系人:王永峰。
资产管理处
2016年1月6日
根据潍坊市财政局“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制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”和学院工作的相关要求,为保证按时、规范、完整、准确的上报学院2015年度资产数据,现将报表相关工作任务安排如下:
一、提取基础数据
基础数据提取于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。
二、提取信息时间
本次数据提取信息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前财务报销的固定资产及各部门变动的资产。
三、报表工作时间安排
根据财政局关于资产报表工作要求,我院填报数据时间安排如下:
1月15日前:各部门完成固定资产基础数据的系统录入工作,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;
1月15日前:财务处负责完成01、02、06表,即资产负债表一、资产负债表二、本年其他资产增减情况表;
1月15日前:由办公室、财务处负责完成封面表;
1月15日前:由组织人事处、财务处负责完成03表,即人员收支情况表;
1月31日前:由资产管理处对填报数据统一提取、汇总、校验、调整,完成04、05、05-1、05-2、05-3、07、08、08-1、08-2、08-3、08-4、09、10、11、12、13、14、15、16表,并调整各表格之间的逻辑性及合理性,达到报表要求。
2月19日前:由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根据决算数据分析比较上年上报数据的关联度、科学性、合理性,进行最终审核,呈送院领导审批,上报财政局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须高度重视资产年度报表工作,认真组织。
2.各部门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为本单位数据负责人,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,进行数据填写,并对本部门调整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变动。
3.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把相关人员信息(附表)于1月8日下班前报资产处王永峰老师处,若无变动也请回复无变动。
4.咨询电话:13791852018,联系人:王永峰。
资产管理处
2016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