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全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,强化资产管理单位和使用人主体责任意识,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资产清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。
一、清查范围
学院所有党政管理部门、教学部门和教辅部门每位教职工名下的所有资产。
二、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
1.自查。各部门对照资产管理处下发的资产清单,通知部门每位教职工,认真自查个人名下所有资产情况,不得遗漏,重点核查资产的使用部门、资产系统使用人、资产实际使用人,资产现存放位置以及真正现状(在用、盘盈、盘亏、待报废、闲置),在表格内标注清楚。按照要求填报《潍坊职业学院资产使用情况自查表》。时限:2025年5月16日-2025年5月19日。
2.学院抽查。由学院成立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资产自查情况进行资产情况抽查,如实际情况与上报情况不符,需资产使用人对检查小组进行情况说明。时限:2025年5月20日-2025年5月21日。
三、 工作要求
1. 高度重视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专项清查,安排专人负责,要求全体教职工全面清查个人名下所有资产并严格落实责任,确保专项清查按时完成。
2. 及时提交相关材料。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报《潍潍坊职业学院资产使用情况自查表》,该表党政负责人双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5月19日17:00点前报资产管理处,电子版发迟婷婷老师办公邮箱。
3.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拟定整改清查和整改措施,上报学院党委。
资产管理处
2025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