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全院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0-09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   
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经学院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资产进行全面核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
一、核查内容
   
1、以现有资产登记明细账为依据,对照账册清查实物,检查账册各项数据与实物分类名称、标签、购置日期、使用状况、使用人、存放地点等是否一致。
   
2资产变动后是否及时调账,资产购置后是否及时入账,各项手续是否完备。
   
二、核查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
   
1、自查阶段,20191010日至20191115日。全体教职工可登陆办公系统的资产系统,查询名下资产,用户名为本人姓名,没有密码。
   
2、检查阶段,20191116日至20191215日。
   
3、汇总阶段,20191216日至20191231日。
   
三、工作要求
   
1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核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加强资产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。
   
2、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,严格按照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使用人(资产使用人是谁,就是谁的名下资产),确保核查任务按时完成。
   
3、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资产核查整改完成后,必须达到:个人名下资产账实相符,条形码信息准确、粘贴整齐,部门没有账外资产,盘亏资产要有支撑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