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科职责
1、在资产管理处的领导下,协助处领导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;提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;
2、围绕资产管理处的中心工作积极进行调查研究,及时、准确地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,负责起草拟定本处工作文案材料;负责资产管理处文件处理、收发、存档等工作;
3、负责资产管理处对外宣传接待及内部日常事务工作;
4、房地产工作,负责学院房地产资源的确权办理。拟订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,建立学院房地产资源数据信息管理账目及管理档案,拟订、实施公房配置和调整方案,管理教师公寓、青年集体宿舍。
5、物资采购工作,负责学院仪器设备、办公用品及大宗批量物资的招标、采购、供应工作。负责协调与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的关系,顺利完成政府招标采购任务。做好各种物资设备采购计划、标书、合同等资料的登记、整理、保管和存档。
6、及时统计有关采购数量、金额信息,搞好总量控制,保证设备采购不超预算;
7、负责资产管理处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信息上报;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设备科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政策、法规;拟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;
2、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,负责学院有形、无形资产产权界定、登记;
3、建立学院固定资产总台账。及时准确做好数据库数据维护更新工作,定期清查资产,确保资产安全;
4、负责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汇总拟定,上报审批;
5、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,建立维修管理账目,做好登记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办理资产调配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审批及相关资产管理登记工作;
7、组织和参与学院新增资产的验收,并填制资产验收单和固定资产卡片,登记有关账簿;
8、负责与财务处、资产归口部门、使用单位的对账工作,做到账账相符,并督促和检查各使用单位,做到账卡物相符;
9、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员培训工作;
10、负责实验室基础报表上报工作,负责学院上报教育厅资产信息数据工作;
11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